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52,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
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 70%
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
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 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司全资子公司大连侨银市容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侨银”)未使用
的担保额度 2,000 万元调剂给全资子公司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定远侨银”)。调剂后,大连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 5,000 万元调减为 3,000
万元,定远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调剂方 截至目前实际 调剂前可用 调剂 调剂后可用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界限
向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额度 担保额度
大连侨银 调出方 1,000 5,000 2,000 3,000 70%以下
定远侨银 调入方 0 0 2,000 2,000 70%以下
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定远侨银的担保额度为 2,000 万
元,因大连侨银与定远侨银均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
额度内互相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授
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定远侨银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 元,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
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252,000 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565 万元,未使
用的担保额度为 249,435 万元。
定远侨银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
行(以下简称“定远农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拟向定远农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同时,公司与定远农
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定远侨银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未使用的担保
额度为 0 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565 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
保管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凭金融许可证
经营)
五、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村部房屋
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自
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
绿化管理;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
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
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
项目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34.28 3,120.33
负债总额 963.18 1,074.88
净资产 1,971.10 2,045.44
项目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31.07 865.37
利润总额 325.31 109.69
净利润 244.30 74.34
六、 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人: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2)受信人: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4)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1)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4)担保本金/敞口余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
主合同期限内,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
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笔贷款项下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等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
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
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前
款所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一笔债务的到期日和
依照主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
(7)保证范围:债务人和债权人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包
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
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
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七、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定远侨银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
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
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
八、 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 4,543.3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1.76%,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等情况。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