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6-03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2 号),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32,348 股,发行价格 44.33 元/
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
诚验字[2026]230Z0049 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9,999,986.84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0,552,493.91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
增股份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
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 专户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号 用途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
部
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 星火教
产业开发区支行 育大模
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 型及典
产业开发区支行 型产品
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算力平
合肥分行 台
近日,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分别与上述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分支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科大讯飞(北京)有限公司、安徽智慧皆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讯飞智谷科技
有限公司、讯飞华中(武汉)有限公司、合肥词元星火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合肥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丁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账户开立情况”中所述。该等专户仅用于乙方实施
的甲方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
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对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
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完整。
金净额 20%的,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
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或丁方可以要求甲方、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