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
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调任离职,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制性股票合计 40,000 股;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由公
司按授予价格 17.335 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合计 64,000 股;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人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 17.335 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
计 24,000 股,公司有权收回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
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17.335 元/股回购注销首次
授予部分 328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56,530 股,按授予价格 15.75 元/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 66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27,538 股。综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4,412,068 股。
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馨子、张鲲、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