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 13 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
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证件
信息、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针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
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