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1 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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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6-027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
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其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其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
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期(含 5 年),本次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是多期限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
息负债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
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
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具体机制安排由公司与
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7)登记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
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3 年(含本数),在约定的基础期限
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
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
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
款项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者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具体
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
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
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
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
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5)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由
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
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
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6)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
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
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
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
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9)续期选择权
  本次债券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
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 3 年),或选择在该
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10)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公司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
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
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
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11)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
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12)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公司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
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13)赎回选择权
  除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或者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外,公司没有权利
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
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
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
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
券将继续存续。
  (14)登记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
续期公司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发行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
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
等手续;
  (2)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
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
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措
施、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
期限和方式、债券登记上市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
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登记上市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决定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登记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
续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7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
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30)。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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