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及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
上市,股本总数由 170,579,150 股增加至 171,216,59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
相关条款。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变更登
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
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
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编制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
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
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
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
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⑥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⑦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
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⑧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
存续期内一直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
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
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