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ST 恒信 公告编号:2026-047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于
编号:2026-032),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增加以下8项临时提案:
议案 1. 《关于罢免唐旭君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选举袁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罢免庞金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罢免徐锡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罢免朱炜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6.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6.1.《关于选举胡永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6.2.《关于选举李雪飞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6.3.《关于选举刘念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7.1.《关于选举胡永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7.2.《关于选举刘念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选举胡永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持有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孟宪民先生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
提出的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收到公司股东刘建裕、徐跃春、潘光跃和朱玉珍联名
发来的《关于要求增加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以下 2 项临时议案:
议案 1.《关于罢免孟楠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2.《关于提名选举孙奉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裕等提案股东合计持有 6,579,321 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以上,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的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
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需采用累积投
票制,经征询双方股东意见,双方同意将各自提交的非独立董事选举提案合并至同
一投票提案,采用统一投票方式表决。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
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 2 )网 络投 票: 公司 将 通 过深 圳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
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视情况可能通
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 19 号院 D3-305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提名选举孙奉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7.01、17.02 为互斥提案,不得对提案 17.01 和 17.02 同时投同意票
《关于提名选举孙奉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郑洪涛、邓燏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长孟楠先生之父孟宪民先生、之母林菲女士,以及与孟楠先生和公司
其他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对上述提案 5 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
行投票。
议案 13 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2 名;议案 14 以累积
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独立董事 3 名;议案 15 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应选独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的生效,
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 8《关于罢免唐旭君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 12
《关于罢免孟楠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全部 2 个议案为前提条件。若议案 8
《关于罢免唐旭君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 12《关于罢免孟楠先生非独立董
事职务的议案》全部 2 个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未全部获得通过的,则议案 13《关
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相应增选非
独立董事不当选。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的生效,
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 9《关于罢免庞金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 10
《关于罢免徐锡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11《关于罢免朱炜独立董事职务的
议案》全部 3 个议案为前提条件。若议案 9《关于罢免庞金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罢免徐锡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11《关于罢免朱炜独立董事
职务的议案》全部 3 个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未全部获得通过的,则议案 14《关于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相应增选独立董
事不当选。
议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名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的生效,
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9《关于罢免庞金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 10《关于
罢免徐锡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11《关于罢免朱炜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前述 3 个议案中有且仅有 2 个议案获通过(不含 3 个议案均获通过、仅有 1 个议案
获通过或 3 个议案均未获通过)为前提条件。若议案 9《关于罢免庞金伟独立董事职
务的议案》、议案 10《关于罢免徐锡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11《关于罢免
朱炜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全部 3 个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且 3 个议案均获通过、
仅有 1 个议案获通过或 3 个议案均未获通过的,则议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二名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相应增选独立董事不当选。
议案 16《关于选举胡永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的生
效,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9《关于罢免庞金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 10
《关于罢免徐锡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11《关于罢免朱炜独立董事职务的
议案》前述 3 个议案中仅有 1 个议案获通过(不含 3 个议案均获通过、有且仅有 2
个议案获通过或 3 个议案均未获通过)为前提条件。若议案 9《关于罢免庞金伟独立
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 10《关于罢免徐锡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11《关
于罢免朱炜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全部 3 个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且 3 个议案均获
通过、有且仅有 2 个议案获通过或 3 个议案均未获通过,则议案 16《关于选举胡永
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相应增选独立董事不
当选。
议案 17《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的生效,
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 8《关于罢免唐旭君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 12
《关于罢免孟楠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其中一项议案为前提条件。议案 17.01
和议案 17.02 为互斥议案,股东或者其代理人不得对议案 17.01 和议案 17.02 同时投
同意票,对议案 17.01 和议案 17.02 同时投同意票的,对议案 17.01 和议案 17.02 的
投票均不视为有效投票。若议案 8《关于罢免唐旭君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
部获得通过或全部未获得通过的,则议案 17《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名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四。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恒信东方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
真或信件请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
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 19 号院 D3-305 邮编:100094
电话:010-84083349 传真:010-84080724
本次 2025 年度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
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天前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七、附件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 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或名称)
(或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加(法人股东是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件三: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
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提名选举孙奉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7.01、17.02 为互斥提案,不得对提案 17.01 和 17.02 同时投同意票
《关于提名选举孙奉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选举票数”对应的空格内填写选票。
互斥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互斥提案同时投同意票的,对互斥提案的投票均不视为有效投票。
附件四: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袁辉,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1995年8月至2004年7月,历任
江西省供销社总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3月历任北京迪信通
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大区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历任乐语中国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历任恒信东方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0月至2023年6月历任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袁辉先生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孙奉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经济
学博士,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副研究员。历任山东证券(后更名天同证
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山东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主管、上海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系副研究员、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36)董事会秘书、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代码:600767)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彤
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50)副总裁、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72)投资者关系总监。曾兼任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代码:002726)独立董事、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89)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奉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奉军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胡永平,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注册会计师。现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等职。曾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财
务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永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永平女士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李雪飞,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资产评估师。历任金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北京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助
理、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助理、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禹舜
(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关村国睿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中
盛双和(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盛双和(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雪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雪飞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刘念,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四川大学教务处科长;现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教授、系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念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