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9 0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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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6-05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于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或“《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或“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情况,经调整,对 2022 年第二
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72,265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中 5,115 股限制
性股票、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58,624 股予以作废处理。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 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歆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5 月 27 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三)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5 日,公司对 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 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并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案》
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九)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十一)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十二)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及相关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三)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3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 2023 年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歆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3 年 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对 2023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关事项的议案》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事项合法有效,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七)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及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6,850 股(调整后);
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6,091 股(调整后);
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439 股(调整后)。
  综上,公司拟作废 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2023 年激励计划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
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
《管理办法》、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及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
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2 年第
二期激励计划及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作废上述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
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2022 年
第二期激励计划》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作
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2022 年第
二期激励计划》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
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
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
照《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
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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