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医疗: 翔宇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9 0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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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
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
告。公司能够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了
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
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
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取得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
定后方可实施。
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前述授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的内容、编制
和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取得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
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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