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
为满足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
公司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贸易”)业务开拓
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自身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对天津贸易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下同)11,000 万元的财务资
助,借款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计算,财务资助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
额度可滚动使用。
? 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清华先生与持有
天津贸易 10%股权的自然人股东王治民先生系叔侄关系,本次王治民
先生未同比例提供对应财务资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提供
财务资助的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内,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天津)电气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方天津”)与王治民先生共同投资设
立天津贸易外,公司及其他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
交易,也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公允合理,
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公司天津贸易的业务拓展,满足其经营所需资金需求,
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对天津贸易
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被资助对象
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
?借款 □委托贷款
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资助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止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利率参照一年期 LPR 计算
?无
?有,天津贸易参股股东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分
担保措施
别按其持股比例,对上述财务资助金额向公司提供相
应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就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安
排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内部决策程序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财务资助
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
决。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天津贸易成立于 2026 年 2 月,意在充分整合各股东资源,共同挖
掘重要市场的发展机遇,目前天津贸易正处于市场开拓的关键期,团
队搭建、备货等事项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支持天津贸易的业务发展,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实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治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3MAK639TF7G
成立时间 2026 年 2 月 11 日
注册地 天津市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银海道
主要办公地点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主营业务 整车贸易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 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天津持股 60%,高志明
人 持股 30%,王治民持股 10%
?控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
是,□否)
与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
是,□否)
□其他:______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
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
?无
有事项(包括担保、抵
□有,________
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等)
注:因天津贸易成立时间较短,暂无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天津贸易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
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天津贸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天津贸易股权结构为:八方天津持股 60%,高志明先生持股 30%,
王治民先生持股 10%。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天津市湘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0%
常州湘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与公司的
公司名称 担任职务
关系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的
八方(天津)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资 董事、经理
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八方(广东)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控股 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
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 务的董事、总经理
应财务资助。为维护公司利益,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同意根据各
自持股比例,对《借款合同》项下天津贸易的全部债务向公司提供相
应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日
LPR,根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算
得挪作他用
股比例(即高志明承担 30%,王治民承担 10%)
,为天津贸易在借款合
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以及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向公司提供相应比例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视为逾期,应以逾期未清偿的本金和利息之和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②天津贸易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有权宣布全部未到期借款立即到期,要
求天津贸易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自挪用之日起,按挪用金额每
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③天津贸易违反本合同其他
义务的,应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天津贸易的借款申
请,分批提供财务资助。因天津贸易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能够在业
务规模、资金收付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通过积极跟踪日常经营及市
场开拓、客户回款的进展,及时了解天津贸易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天津贸易其他股东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同意根据各自
持股比例,为天津贸易本次借款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相应比例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
力,天津贸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后认为:本次
为控股公司天津贸易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按照一年期 LPR 及实际使用期限收取借款利
息,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天津贸易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资金
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除本公告所述拟实施的最高额 1.1 亿元财务资助外,公司未实施
其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