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4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
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4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
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风险。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将尚未转让的股份予
以注销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6/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6/18
预计回购金额 4,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54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4.07万股~92.5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5%~0.19%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5262371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
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
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91,685,175股为
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92.5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9%。按回购资金总额
下限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4.07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5%。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回购实施期限
比例 总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股权激励或员 74.07 万股 4,000 万元
工持股计划 ~92.59 万股 ~5,000 万元
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54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 (股)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491,685,175 100 491,685,175 100 491,685,175 100
注:本次回购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前次回购股份,除此之外,其他股份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份;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
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
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审计),公司总资产585,558.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3,957.10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0.85%、1.41%。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结合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
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5,0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
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
续发展。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问询及自查,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
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具体回复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前
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
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
在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
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
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
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将尚未转让的股
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
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5262371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