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基因: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9 0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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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6-058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式发出。
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范保群、钱爱民、胡左浩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在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资格和条件。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董事会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
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
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
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
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
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
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
终发行数量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
金金额低于一亿元且低于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若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
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
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
承诺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
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
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
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
承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49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
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编制了《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草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公告编号:2026-047)。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人干扰素 α1b 治疗儿童重度 RSV
  肺炎项目、人干扰素 α1b 防治病毒性疾病的真实世界研究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额       金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占比
人 干 扰 素 α1b 治 疗 儿 童 重 度
RSV 肺 炎 项 目
人 干 扰 素 α1b 防 治 病 毒 性 疾
病 的 真 实 世 界 研 究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00      2,000       20.41%
         合计                11,800      9,800      10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
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
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6-048)。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6-049)。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15-0001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6-050》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北京三元基因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53)。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
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
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6-052)。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设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用作其
他用途,并由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
士办理上述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5-00036 号),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两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2024 年
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
信审字【2026】第 15-00028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度、2024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非经常性
损益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15-00012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
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6-054)。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与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第
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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