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为 180.00 元/股(含)。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 43.4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和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53)。
公司 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 43.44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31.06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24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3%,最高成交价为 40.73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30.4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695,423.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31.06 元/股(含)调整为
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调整
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 月 22 日起生效。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后,回购
计划最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完成。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80.00 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
为 33.30 万股至 47.1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67%至 0.4489%,具体以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
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系结合证券市场最新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
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
情形。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时未能经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归属的风
险,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