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
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康力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为人民币 590,470,195.55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全部到位,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75 号《验
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计划投入金 已投入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额 额
KLY FITNESS
BHD.
合计 59,047.02 14,224.6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
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兴初 王青松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