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通过山东华鹏玻璃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
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保证上述声明真实、 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
本人承诺: 在担任山东华鹏玻璃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 规定、 通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 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