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
(二) 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深圳市
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思通先生。
(六) 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 58 人,代表股份 116,365,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77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54 人,代表股份 479,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31%。
(二)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55 人,代表股份 479,1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2%。
(三)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要求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
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所示:
(一)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154,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7%;反
对 192,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7%;弃权 18,17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8,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642%;反
对 192,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434%;弃权 18,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2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154,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反
对 192,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7%;弃权 17,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8,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957%;反
对 192,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434%;弃权 1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154,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反
对 192,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7%;弃权 17,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8,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957%;反
对 192,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434%;弃权 1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313,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
对 34,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弃权 17,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6,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090%;反
对 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1%;弃权 1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313,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
对 34,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弃权 17,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6,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090%;反
对 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1%;弃权 1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313,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
对 34,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弃权 17,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6,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090%;反
对 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1%;弃权 1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343,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
对 3,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18,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6,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706%;反
对 3,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97%;弃权 18,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7%。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甄朝勇律师、马宏继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