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6 证券简称:天富龙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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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
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
东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参加本次股东会的 A 股股东为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简称“股东”)应按规定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
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律师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宣布会议开始,在此之后进
入会场的股东将无权参与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特殊情况,应经会议工作组同意并
向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现场表决数。
三、与会者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调
至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对违反本会议须知、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行为,本会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共同维护会议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要求发言的,必须在参会
登记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并提供发言提纲,会议主持人将根据董事会办公
室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股东发
言及提问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内幕信息、
商业秘密等方面的问题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
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董事会
欢迎公司股东以多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六、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
权。未填、错填、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
果计为“弃权”。
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应推举一
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八、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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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司会议室。
的见证律师,其他相关人员。
三、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逐项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五)听取《关于确定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 年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股东会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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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勤勉、尽
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本公司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费用授权公司
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际商议后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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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有关监管要求,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统筹考虑公
司资金状况的前提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扬州天富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扬
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100,002,5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
配的现金红利)为 300,007,5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 67.89%。
如在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6-010)。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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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的部分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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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4: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范以宁、唐松莲、李诗鸿拟定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
《2025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以宁》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松莲》《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诗鸿》。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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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关于确定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2025 年经营完成情况并参
照行业薪酬水平,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税前)汇报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津贴(万元)
二、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结合公司 2026 年度经营预算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董事 2026 年度预计薪
酬方案如下:
董事,按照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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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与公司治理要求相适
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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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
关于确定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 年薪酬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形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津贴(税前)汇报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津贴(万元)
二、2026 年度薪酬方案
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构成。公司
董事兼任公司高管时,以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对应的薪酬。基本薪酬是
年度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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