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6-034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及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6,500 万元”,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口径,公司 2025 年净利润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因此,
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 5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2 万股,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9.
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3,453,400 股减少至 102,333,4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3,453,400 元减少至人民币 102,333,400 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
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晖创意园)
(三)申报所需材料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债权”字样;
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