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6-3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石能源
向 ICOHL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Inch Cape Offshore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 ICOHL
公司)。
? 财务资助方式:股东贷款。
? 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 364,613,011.47 英镑。
? 财务资助期限:借款发生日至 2049 年 6 月 30 日。
? 财务资助利息:年化利率 8%。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ICOHL 公
司的其他股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贷款,不属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Red Rock Renewables Limited(以下简称红石能源)
向其参股企业 ICOHL 公司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 36,461.30 万英镑的股东贷款,年
利率为 8%,贷款期限至 2049 年 6 月 30 日,资金用于英奇角项目的建设、运营
和管理。ICOHL 公司另一股东 ESBII UK Limited(以下简称 ESBII)按出资比例
向 ICOHL 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贷款。
本 次提供 财务资助事 项 已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公司关于红石能源向 ICOHL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5)。近日,红石能源与 ICOHL 公司签订《股东贷款协议》。
被资助对象名称 Inch Cape Offshore Holdings Limited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
资助金额 不超过 36,461.30 万英镑
资助期限 借款发生日至 2049 年 6 月 30 日
□无息
有息,年化利率 8%
资助利息
担保措施
无
□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红石能源向 ICOHL 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红石能源为 ICOHL 公司提供股东贷款,以满足其下属英奇角项目融资协
议项下股东出资义务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ICOHL 公司
的另一股东方 ESBII 按出资比例向 ICOHL 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贷款,不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Inch Cape Offshore Holding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 不适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时间 2020 年 10 月 20 日
Ground Floor, New Clarendon, 114-116 George
注册地
Street, Edinburgh, Scotland, EH2 4LH
Ground Floor, New Clarendon, 114-116 George
主要办公地点
Street, Edinburgh, Scotland, EH2 4LH
注册资本 345,641,700 英镑
主营业务 新能源项目投资,提供管理和商业支持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ESBII UK Limited、Red Rock Renewables Limited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
项目 /2026 年 1-3 月 末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7,727.38 223,334.63
主要财务指标(万英镑) 负债总额 232,265.49 220,808.42
资产净额 15,461.89 2,526.21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20.99 -129.73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有
与仲裁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ICOHL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
能力。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ICOHL 公司为红石能源与 ESBII 共同设立的合营公司,双方持股比例各占
ESBII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按出资比例向 ICOHL 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
股东贷款。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红石能源与 ICOHL 公司签订的股东贷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股东贷款旨在满足英奇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是红石能源根据英奇
角项目融资协议的要求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的一种方式,有助于项目降低税务成本
并提升投资回报。公司将加快推进英奇角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投产运营,持
续强化经营管理,保障公司投资收益与资金安全。
本次股东贷款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且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
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董事会认为: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ICOHL 公司的其他股
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贷款,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ICOHL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财务资助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独立
董事、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项目 金额(万元)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
助余额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
供财务资助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0 0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