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 清越 公告编号:2026-050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暨
股价低于1元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
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6]13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
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2.1 条第(一)
项、第 12.2.2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 2026 年 6 月 18 日收盘价为 0.88 元,总市值 3.960 亿元,已连续 2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3.1 条第
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12.7.1 条第一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
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382025011 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
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2.1
条第(一)项、第 12.2.2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
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情况
公司股票 2026 年 6 月 18 日收盘价为 0.88 元,总市值 3.960 亿元,已连续 2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3.1 条第
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12.7.1 条第一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
整理期交易。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
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2.4 条第四款的规定,上
市公司股票因第一款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按规定披露进展,
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披露《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清越科技关于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披露《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于 2026 年 5 月 23 日披露《清
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2),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披露《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
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暨首次股价低于 1 元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3),于 2026 年 6 月 6 日披露《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披露《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披露《清
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8)。
(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
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
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情形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3.4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第 12.3.1 条情
形之一的,其股票自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2.7.1 条第一款规定,交易类强
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
条,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
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
将依法依规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相
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