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新投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投云”)于2026年6月18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
十九局”)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新投云,转让价格为340.00万元。新投云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
公司的法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新投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陈海军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省新投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骁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新二街1625号新乡大数据产业园14#数据大厦C区3层C305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
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河南新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5585.67
净利润 -6.15
总资产 7532.55
净资产 1182.08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债权是公司基于项目合同对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34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该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为34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为340.0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合理,
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河南省新投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
电智能化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HT19-FBZY-2026-0072-00】,以下简称“原合同”
)。
并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
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债权
是指甲方对中铁十九局享有的原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其从权利(如利息滞纳金、违约金、逾期付款损失
等,如有)。
第二条 债权转让
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债权及其从权利。
全部债务。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保全费等)。
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对中铁十九局该笔应收账款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7万元。本次债权转让完成
后,前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17万元,将在2026年二季度冲回并体现。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公司
有效盘活资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新投云(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不含本次交易)金额为196.54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