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北京中冶天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冶天誉”)持有公司股份 21,0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98%,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3 月 1 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近日收到大股东中冶天誉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中冶天誉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106,667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具体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7 月 13 日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
将作相应调整。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中冶天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21,030,000股
持股比例 9.9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1,03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北京中冶天
誉投资管理 4,250,000 2.02% 18.80-18.80
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2026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12)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北京中冶天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106,667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106,667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7 月 13 日~2026 年 7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注: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中冶天誉承诺如下:
“如果未来本公司因其他原因需要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本承诺的规定转让股份。1、转让股份的条件(1)转让股份的积极条件①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及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的限售期限届满;②
股份转让前需向公司董事会说明转让股份的原因,并通过公司发布减持股份意向
公告。(2)转让股份的消极条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以下期限内将不
得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
告前 10 日内;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④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其他期间。2、未来转让股份的方式未来在股份转让的条件满足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公司的
股份。3、未来转让股份的数量控股股东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股份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 25%;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两年内减持股
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 100%。4、公告承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转股意向予以公
告,在公告中需明确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或者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区间。5、未
来转让股份的期限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
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
履行上述公告程序。6、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后果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未按照持股意向说明转让股份,则转让股份所得归公司,并将赔偿因转让股份
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中冶天誉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
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的要求,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