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此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菁德路 209 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唐安斌先生
四、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
(2)审议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介绍出席情况,会议登记终止,宣布到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七、现场会议表决及表决结果统计。
八、休会 30 分钟。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我代表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向股东会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近年来,全球供应链格局深度重构、世界经济复苏不均衡、各国货币政策分化加剧,化
工行业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同质化竞争加剧。技术迭代加速与产业数字化转型带来了巨大
的结构性冲击,导致传统制造行业承压明显,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动力不足。与此同时,新一
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集群加速壮大,正在深
刻重塑全球产业分工与竞争格局;国内产业链在成本控制、区域配套等方面优势持续凸显,
核心原材料国产化替代进程不断加快,为产业转型升级与自主可控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根据
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 年我国以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附加值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呈
现蓬勃发展态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9.4%;集成电路、服务机器人、
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等智能绿色产品产销量均保持两位数及以上增长。大数据模型、人
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渗透,不断催生新型消费场景,数字经济的产业牵引作用愈发
凸显。
在此背景下,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算力升级等新兴领域的前瞻性布局与技术
积累,正逐步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特高压用电工聚丙烯薄膜及绝缘结构件,新能源汽车用
超薄型电子聚丙烯薄膜及驱动电机绝缘材料,高速通信基板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活性酯树
脂、碳氢树脂及聚苯醚树脂,汽车用功能膜等产品,充分受益于技术变革浪潮,迎来了结构
性发展机遇。
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年初制定的“提质增效控风险、创新强基促发展”总体
工作方针,坚守战略发展主线。面对传统制造业需求偏弱、同质化竞争加剧的严峻形势,公
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精准施策,聚焦新一代服务器、新能源汽车、汽车装饰等新兴应用领
域,快速抢占增量市场,持续优化产品与订单结构。同时,公司加快推进产业化项目建设,
深化提质降本增效,严格控制各项期间费用,持续深化全球业务战略布局,不断拓展市场发
展空间。在产能稳步扩张的同时,公司保持较高设备开工率,实现产能高效利用与产能结构
优化双向提升、协同增效。
一、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东的净利润 2.85 亿元,同比上升 5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2.32 亿元,同比上升 86.5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30 元,同比上升 50.00%。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锚定“稳产、满产”核心生产目标,统筹保障各基地公司安全稳定高效
运行,持续优化产业化布局,着力提升产能利用率与项目运营效益。各基地公司以“精益化
生产”为主线,健全生产全流程管控体系,加强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和关键工艺节点监测,加
快推进设备运维体系建设和核心技术攻关,聚焦配方改良、工艺优化、产线效率提升等关键
技术攻坚突破,稳步释放高附加值产品产能,推动产能规模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公司始终坚持长效化成本管控,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深化节能降碳、全流程费用管控等
举措,进一步加强资金统筹与效能提升,从严管控生产经营全链条的成本费用支出;各基地
公司常态化开展质量成本专项培训,严格落实批次化管理和全周期质量追溯机制,集中整治
生产中的共性顽疾,实现质量风险全过程闭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新一代服务器、低空经济、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紧
扣光学膜、电子材料等下游领域技术升级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
稳步推进产品技术迭代与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阶段性突破。各基地公司积
极构建市场导向型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精准对接下游客户迭代需求,扎实开展存量业务提
质增效,不断提升产品核心性能指标和品牌竞争力,构建起研发储备、产品升级、市场拓展
协同联动的良性发展格局。
展行业战略研判与亏损单元专项治理,持续优化战略运营体系。稳步推进数字化与信息化建
设,建成客户关系管理(CRM)、电子会计档案等系统;深化数据治理,启动经营决策可视
化大屏建设;积极探索流程自动化(RPA)、低代码开发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以数字
化转型赋能管理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市场环境,公司坚持“聚焦核心、深耕细分、抢抓新兴”
的营销策略,深化行业趋势研判及竞争格局分析,健全市场动态监测机制,深耕下游核心应
用场景,推进高附加值产品进入头部企业供应链认证体系,持续优化订单结构,扩大优质客
户规模,做透核心场景市场,做大高附加值产品规模。各基地公司紧扣市场竞争态势与客户
订单需求,制定实施差异化市场策略,积极拓展多元化应用市场,加快推进“三新”工程(新
客户开发、新产品推广、新领域拓展),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力度,聚焦小而美
产品市场和应用场景,推动增量业务实现突破性增长。
公司持续加强销售团队专业化、体系化建设,健全行业研究、客户开发、存量运维的职
能分工机制,全面提升营销队伍市场开拓与执行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加快国际化人才培育步伐,稳步拓展海外业务布局,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与行业话语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与各项法律法规,坚持规范运作、合规经营,
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与管控模式,强化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执行,规范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履职流程;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能分工与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内控管理与监督约束体系,全
面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集团管理中心正式启动人力资源体系优化工作,全面推进岗位胜任力考核与人才梯队建
设,着力提升组织运行效能与核心人才竞争力;集团财务中心强化应收账款与存货全流程管
控,深化税务筹划与税务合规自查,筑牢资金安全与稳健运营防线;审计部坚持“点面结合、
突出专项”的工作思路,运用穿透式审计强化经营风险动态监测,健全以内部审计为核心的
风险防控体系;各基地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
查治理,加强外包工程及特殊作业安全监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保障。
在产业化项目建设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快建设、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工作原则,
加强全过程统筹调度与要素保障,全力推动产业化项目攻坚落地见效。公司对已建成项目分
类管理、加快达产见效;对在建项目抢抓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对孵化项目加快研发和中试
进程、尽早实现产业化突破,形成“投产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项目规划格局,
为产能扩容提质与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 3000 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 1 号线”、“年产 20000 吨超
薄 MLCC 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均如期转固并形成稳定生产能力;“东材科技
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 3000 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 2 号线”、“东材科技
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年产 25000 吨高端光学聚酯基膜生产线”的主体工程
建设、设备调试工作有序推进;“年产 20000 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建设进度基
本符合预期。同时,公司全力推进光刻胶单体、质子交换膜等重点孵化项目,集中资源攻坚
关键核心技术与市场化应用推广,加快推进中试验证、客户导入、产业化落地等工作,为公
司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引擎。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总结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
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集会议 11 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向下修正“东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提前赎回“东材转债”的议案》。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于撤销<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
案》、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
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由总经理
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秉承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执行了股东大会
决议,具体如下: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
确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财务报表进行审慎审阅,就公司重要财务事
报表审计计划的议案》
项与财务相关人员开展沟通核实;与负责公
《关于确定公司 2024 年
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
师进行事前沟通,明确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议案》和《关于年审注册
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关键时间节点、年
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
报审计重点等事项,同步协商制定 2024 年
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
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表。
意见》。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与内控注册会计师就公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会计师事务所
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事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
项进行沟通的议案》和
《关于与年审注册会计
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整体审计
师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结论等事项开展深入沟通研讨。
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
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相关制度能够得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董事
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
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
运行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
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关于公司 2024
价报告》
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
案》《关于续聘 2025 年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开展的合理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
和《关于公司 2025 年第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5 年第一季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格式契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 年半
及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所载信息
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格式契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 年第
告的议案》。
三季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所载信息真实、
完整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明确
确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关键时间节点、年报审计重点等事项,同步
于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内
协商制定 2025 年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
控审计计划的议案》。
时间进度表。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不存在《上
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和《关于董事
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人提名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 3.5.4 条、第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且能够确保在任
职期间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董事各项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聘任的高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级管理人员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
《关于聘任由董事长 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
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 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的议案》和《关于聘任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
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 情形,亦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
管理人员的议案》。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规定。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符合相关法
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 该薪酬方案有利于推动董事、
监事、
管 理 人员 2024 年 度 薪酬 确 认 及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开展工作,
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拟转让所
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 持金张科技的部分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回笼投
补充协议>的议案》。 资资金,获取合理的股权投资收益,集中资
源大力发展优势主业,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态势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 开展深入分析与研究,建议公司聚焦新兴领
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1+3+N”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实现稳定、可
持续发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股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 权划转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
的议案》。 应,推动光学基膜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符
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四)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2026 年,公司将继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强化内
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通过对财务领域风险和非财务领域风险的事
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水平与成长
发展阶段得到有效匹配。
四、2026 年度工作计划
产化替代进程提速的关键之年,更是公司深化转型攻坚、聚力提质增效的突破之年。根据国
家统计局、市场调查机构 IDC 产业调研 2025 年末公开数据,我国化工新材料市场规模突破
的趋势持续凸显。当前,化工行业深度依托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
业扩容升级,下游高端需求持续释放,迎来结构性发展机遇;但全球供需格局失衡、同质化
竞争加剧、核心技术迭代提速等多重挑战尚未根本缓解,行业发展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动
力与压力交织。
经营目标,从全面创新、重点突破、精准营销、精细运营、项目落地、管理支撑、风险管控
等方面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工作,全方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全年营业收入突破 60 亿
元。重点工作部署如下:
基地公司紧盯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实际需求,高效推进新产品研发立项与成果落地转化;同
时持续优化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实现提质降本增效,不断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线利用效
率。技术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申报验收与专利申报工作;制
造部门将深化精益管理工具的应用,针对产线单耗、良率能耗等关键指标开展专项攻坚,持
续打造制造环节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全力打造精准营销体系,以用户数据为核心驱动,通过全域用户洞察、精细化
标签分层,实现从潜在客群挖掘、需求精准匹配到客户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的全链条管
理。由集团销委会牵头明确市场营销战略,通过月度专题会议跟踪战略执行、及时纠偏优
化,为各基地公司销售部门提供市场动态、竞争对手、产品需求等专业支撑,持续深化新
客户开发、新产品推广、新领域开拓,实现市场增量突破。同时,公司将全面推广客户关
系管理系统(CRM)落地应用,以数字化平台为载体整合销售全流程信息,实现客户资
源、业务跟进、订单管理、数据复盘的一体化管控,将个人信息资产转化为组织共享资
产,为精准营销、团队管理、战略决策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全面提升营销运营效率与投入
产出比,为业务增长提供稳定可量化的支撑。
续激活经营增长内生动力。各基地公司定期梳理年度核心重点工作,将影响经营目标达成的
关键板块列为重点攻坚任务推进,紧盯产品发展目标开展市场突破,确保公司业务战略有效
落地。针对低效能产线与低附加值品种,公司将整合有效资源形成“攻坚合力”,通过战略
转型、产品增量、资产效能提升、产品结构调整等举措精准施策,推动提质增效落地见效。
公司将结合不同生产线的工艺特点与运营实际,制定“产线效能提升”专项计划,通过
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障核心产线满负荷生产、加快产线技术改造提升运行效率、优化产品结构
释放闲置产能、研发高附加值新产品实现提质增效等方式,多维度深挖现有资产潜力。同时,
针对新投产的产业化项目,公司将加快工艺技术稳定与设备调试进度,推动新投产项目快速
实现增收增利,打造增量盈利资产,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
余额下降 20%、内部流程效率提升 30%”的总体战略目标精准施策,通过优化供应链采购,
严控生产损耗,提升工艺标准化水平,集中攻关长期多发质量问题,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
多措并举推动质量成本下降,实现质量提升与成本优化双向突破;通过优化产销协同机制,
实施精准需求预测,严控采购节奏,加快滞销库存清理,强化库存周转与动态调拨管理,强
化库存全周期动态监控。推动存货规模下降 20%,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与资产运营质量;信息
管理部将进一步精简“端到端”业务流程,剔除冗余环节,简化审批节点,推进数字化工具
应用与跨部门协同机制,实现流程标准化、作业自动化、持续提升整体运营流程效率。
公司将从四大维度强化管理支撑,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战略管理围绕发展战略目
标落地,强化项目执行监控与问题预警,定期跟踪重点工作执行情况,提升战略辅助决策能
力;供应链管理全面推动向“协同共建”模式转型,实现重要原材料价格动态更新和信息共
享,持续提升采购团队的专业能力;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体系,优化人力资源审批
流程,推进核心岗位人才梯队建设;信息化管理开展全流程数字化诊断,推广运营大屏看板
与智能化应用,加速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项目建设,全力释放产能效能。公司将抢抓建设窗口期,加快推进“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
及生产基地项目”的正式投产运营及“年产 20000 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的建
设进度,提速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推进,制定明确的带料试车计划,保障项目按期进入试生
产阶段,为公司新增产能储备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将加速推进孵化项目突破发展,聚焦核心产品研发与市场推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
推动销售规模快速提升。同时,进一步明确孵化项目的产品发展战略与业务定位,坚决避免
盲目扩张,从产品研发、工艺优化、市场拓展等方面构筑核心竞争优势,推动项目成果快速
落地转化,将产业化项目建设成果转化为实际产能与经营效益,为公司经营增长注入新动力。
各基地公司重点关注各类不确定性风险,制定针对性保障举措,建立定期跟踪、及时评估、
动态调整的风险管控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外部环境波动对经营发展的不利影响。
集团财务中心针对应收账款制定差异化回款策略,严控高风险客户的应收账款规模,切
实降低坏账风险,保障企业资金流安全;持续深化业财融合,强化投融资管理与“两金”管
控,规范税收政策适用,进一步提升财务管控精细化水平。审计部持续开展穿透式项目审计,
紧盯业务痛点与重大风险点,不断完善内控风控体系。信息管理部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
练,全面排查工控系统安全隐患,构建全流程防护机制,筑牢工业生产的“网络安全屏障”。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在生产经营中,公司党委将积极引导广大
党员在破解生产瓶颈、攻克技术难关、拓展市场渠道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充分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加强廉洁从业建设与纪律警示教育,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与监督约
束机制,严守廉洁从业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企业发展氛围。
作为化工新材料行业上市企业,公司始终坚守“源于社会、回馈社会”的核心理念,积
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大环保
投入与节能技改力度,强化职业健康与生产安全管控,大力推行绿色低碳与清洁生产,健全
废水、废气、固废全过程治理与达标管控体系,稳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切实彰显上市公司
的责任与担当。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胜)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人钟胜,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
恪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相关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
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58 岁,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博士,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担任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教学指
导委员会委员、运营管理方向课程主讲教授、工程硕士(ME)项目物流工程方向课程主讲教
授;现任中国运筹学学会对策论专业委员会理事、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002272)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 2025 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
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
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 10 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
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均亲自出席。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对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
经营管理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
相关经营、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依法需回避的议案外,
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
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
与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牵头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 2 次,先后审议《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聘任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
于聘任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
分,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亦无上述违
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的规定,相关人员均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相关
职责。
作为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 6 次,对公司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
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核心事项进行审慎研讨与审议。经审议认为:
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
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同意续聘该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作为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 3 次,依次审议《关于签署<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2027 年度发展战略规划的
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会前本人认真研读相关汇报材料、协议文件及
行业分析资料,审慎评估各项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对公司发展的长远影响,并结合
专业视角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转让所持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制定三年发
展战略规划、划转全资子公司股权等举措,高度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
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强化核心业务协同效应,能够集中资源发展优
势主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司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核。本人结
合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决策程序等进行全面核查,经审核一致认
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基本原则,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机构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
划、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总体审计结论等核心事项进行
深入交流研讨,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
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审
议过程及单独计票表决情况,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
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地厂区、参加审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8 天,现场履职的
内容、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
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
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
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
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
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
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
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
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
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
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开展重点关注和审核,重点对于上
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
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日常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全面审核,从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判断。经审核
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充分、
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方承诺履行事项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履
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与核查。经审核认为,2025 年度,公司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
各项公开承诺,未出现变更承诺、豁免承诺、违反承诺的情形,亦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
承诺的情况,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
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公
司定期报告所载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
允反映公司各期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且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一般缺陷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
本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情况
进行全面评估,经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
富经验,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能够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及时反馈审计问题,高质量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工作。基于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
(五)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合规调
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聘任事项
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经审核认
为,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专业能
力和履职经验,未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拟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未受到相关部门行
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符合薪酬方
案的约定;2025 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考核指标科学
合理,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薪酬
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
慎的履职原则,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在履职期间,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发展态势,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积极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
完善与治理能力的提升。本人坚持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
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履职独立性始终保持合规有效。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待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深耕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
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以优良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在本年度独立董
事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大力支持,在
此谨致以衷心的感谢!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独立董事:钟胜
议案 2、《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人黄勇,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
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守勤勉尽
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
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
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出生,69 岁,高分子材料专业
博士,研究员职称。1985 年 7 月至 2017 年 5 月,先后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基础科学局、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研究所副所长、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2017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中国科学
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2022 年 4 月退休。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担任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因董事会换届离任。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 2025 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
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
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 10 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
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0 次,实际亲自出席 10 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中以通讯方
式出席 7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4 次。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对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
经营管理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
相关经营、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依法需回避的议案外,
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
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
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牵头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
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薪酬方
案能够有效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作为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 2 次,先后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聘任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由
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任职资
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亦无上述违规情形,非
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规定,
相关人员均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作为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 3 次,依次审议《关于签署<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2027 年度发展战略规划的
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会前本人认真研读相关汇报材料、协议文件及
行业分析资料,审慎评估各项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对公司发展的长远影响,并结合
专业视角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转让所持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制定三年发
展战略规划、划转全资子公司股权等举措,高度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
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强化核心业务协同效应,能够集中资源发展优
势主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联交易、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核。本人结合会议资
料,对关联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决策程序等进行全面核查,经审核认为,公司报告
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基本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机构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
划、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总体审计结论等核心事项进行
深入交流研讨,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
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审
议过程及单独计票表决情况,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
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地厂区、参加审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6 天,现场履职的
内容、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
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
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
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
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
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
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
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
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
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
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开展重点关注和审核,重点对于上
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
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日常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全面审核,从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判断。经审核
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充分、
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方承诺履行事项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履
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与核查。经审核认为,2025 年度,公司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
各项公开承诺,未出现变更承诺、豁免承诺、违反承诺的情形,亦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
承诺的情况,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
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公
司定期报告所载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
允反映公司各期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且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一般缺陷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
本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情况
进行全面评估,经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
富经验,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能够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及时反馈审计问题,高质量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工作。基于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
(五)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合规调
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聘任事项
委员会委员,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经审核认为,
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
履职经验,未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拟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审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事项。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符合薪酬方案的约定;2025 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
营发展实际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全面、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
各项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审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各类文件,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建言和专业制衡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
展等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流程,有效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职期间,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所有审议意见均基于专业判断和公司整体利益作出。2025 年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此,本人衷心感谢公司在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感谢公司管理层、董事会
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为本人履职提供的便利条件与专业服务。同时,衷心祝愿公司在第七届
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始终聚焦主业发展,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勇
议案 2、《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双海)
本人李双海,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
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守勤勉
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
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为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双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55 岁,管理学专业博
士,副教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2007 年
至今任教于四川大学商学院;现任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895)独立董事、利尔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002258)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担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任期届满因董事会换届离任。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 2025 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
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
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 10 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
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0 次,实际亲自出席 10 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中以通讯方
式出席 9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4 次。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对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
经营管理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
相关经营、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依法需回避的议案外,
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
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
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独立、
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监督作用。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审计工作中,全程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充分沟通研讨,督促其依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在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推进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核查充分认可计划的
科学性与可行性;同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提出专业指导性意见,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纰漏。在此期间,本人牵
头组织编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扎实
落实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履职要求,系统总结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重点履职工作开展
情况及存在不足,并与委员会其他委员共同研究制定 2025 年度工作规划与履职目标。
划、内控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相关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均公允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原则,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作为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 1 次,先后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薪酬方案
能够有效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司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核。本人结
合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决策程序等进行全面核查,经审核一致认
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基本原则,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机构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
划、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总体审计结论等核心事项进行
深入交流研讨,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
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审
议过程及单独计票表决情况,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
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地厂区、参加审计沟通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20
天,现场履职的内容、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
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
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
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
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
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
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
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
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
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
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开展重点关注和审核,重点对于上
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
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日常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全面审核,从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判断。经审核
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充分、
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方承诺履行事项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履
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与核查。经审核认为,2025 年度,公司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
各项公开承诺,未出现变更承诺、豁免承诺、违反承诺的情形,亦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
承诺的情况,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
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公
司定期报告所载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
允反映公司各期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且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一般缺陷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
本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情况
进行全面评估,经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
富经验,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能够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及时反馈审计问题,高质量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工作。基于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
(五)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合规调
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聘任事项
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履职
经验,未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拟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
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
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符合薪酬方案的约定;2025 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
行业薪酬水平制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经营管理效
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全面、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
各项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审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各类文件,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建言和专业制衡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
展等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流程,有效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职期间,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所有审议意见均基于专业判断和公司整体利益作出。2025 年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此,本人衷心感谢公司在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感谢公司管理层、董事会
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为本人履职提供的便利条件与专业服务。同时,衷心祝愿公司在第七届
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始终聚焦主业发展,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双海
议案 2、《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坚)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人徐坚,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
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守勤
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
关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
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65 岁,高分子材料专业
博士。现任深圳大学讲席教授、低维材料基因工程研究院首席科学家,兼任国家战略性新兴
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
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化工新型材料》副主编等职。2025 年 12 月 3 日至今,担任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 2025 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
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
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 10 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
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召开董事会 1 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 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
中以通讯方式出席 0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0 次,本人应出席股东会 0 次。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经营管理
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相关经营、
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
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委员,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实施
纪律处分,亦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合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作为新当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
职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本年度暂未召开专门会议。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恪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主动研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治理架构及委员会履
职要求,持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履职能力,为后续高效履行委员职责、推动委员会规范运
作筑牢基础。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
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2 天,现场履职的内容、时间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
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
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
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
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
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
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
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
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
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
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作为新当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
职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未参与审核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履行、定期报
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
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经审核认为,
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未受
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履职原则,加强制
度学习与履职规范钻研,主动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概况,认真研习公司董事会议案、财务
报告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基本职责。在履职期间,本人独立行使职权,未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履职独立性始终合规。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期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
导下,深耕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以优良经营业绩
回报广大投资者。在履职初期,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悉心指导与
大力支持,在此谨致以衷心的感谢!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独立董事:徐坚
议案 2、《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麒麟)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人曹麒麟,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
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
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相关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
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麒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53 岁,管理学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教授,四川大学上市公司发展
与竞争力研究所所长,《财务管理研究》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企业财务战略、公
司金融、公司治理及企业管理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与企业实践服务工作;现任四川路桥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 3 日至今,
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 2025 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
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
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
董事税前津贴 10 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
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召开董事会 1 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 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
中以通讯方式出席 0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0 次,本人应出席股东会 0 次。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经营管理
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相关经营、
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提
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
验,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
计划的议案》,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明确
制定 2025 年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作为新当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
职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本年度暂未召开专门会议。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恪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主动研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治理架构及委员会履
职要求,持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履职能力,为后续高效履行委员职责、推动委员会规范运
作筑牢基础。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财务会计报表,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推进及重大事项进
展的专项汇报。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
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总体审计结论等核心事项进行深入交流研讨,督促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意见、诉求及合理化建议,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
与中小股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与管理层沟通的情况
计沟通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3 天,现场履职的内容、时间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
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
邮件、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
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变动等关键信
息。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法律审核等推进进度。
本人持续关注报纸、证券交易所官网、主流财经网络等公共媒介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与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全面、
准确掌握。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
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夯实专业知
识基础,确保履职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表现、产业
化项目进展、投资动态及内部控制等核心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
决策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对接部门,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独立董事的工作建议与
诉求,高效做好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畅开展。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作为新当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
职时间为年度最后一个月,未参与审核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履行、定期报
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
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全程审核。经审
核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
作,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非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履职原则,加强制
度学习与履职规范钻研,主动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概况,认真研习公司董事会议案、财务
报告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基本职责。在履职期间,本人独立行使职权,未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履职独立性始终合规。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期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
导下,深耕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以优良经营业绩
回报广大投资者。在履职初期,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悉心指导与
大力支持,在此谨致以衷心的感谢!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独立董事:曹麒麟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同比增减额 幅度
营业收入 5,181,213,271.79 4,470,106,386.57 711,106,885.22 15.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5,439,807.93 181,022,636.52 104,417,171.41 57.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二、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额 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 4,131,942,193.11 3,492,162,296.73 639,779,896.38 18.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7,186,494,207.85 6,951,284,082.41 235,210,125.44 3.38%
资产总计 11,318,436,400.96 10,443,446,379.14 874,990,021.82 8.38%
流动负债合计 3,441,108,608.42 3,091,068,190.87 350,040,417.55 11.3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38,636,325.54 2,692,305,865.37 -953,669,539.83 -35.42%
负债合计 5,179,744,933.96 5,783,374,056.24 -603,629,122.28 -10.44%
股东权益合计 6,138,691,467.00 4,660,072,322.90 1,478,619,144.10 31.73%
三、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同比增减额 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02,517.45 91,029,549.74 -10,827,032.29 -11.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981,190.61 -473,409,802.18 231,428,611.57 48.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55,876.78 225,079,892.84 -130,124,016.06 -57.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产业化项目投资支出同比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银行融资净增加额同比减少。
四、费用情况
单位:元
科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同比增减额 幅度
销售费用 74,222,837.80 58,853,925.65 15,368,912.15 26.11%
管理费用 196,093,347.24 138,653,988.35 57,439,358.89 41.43%
财务费用 105,897,198.95 91,611,603.55 14,285,595.40 15.59%
研发费用 182,285,668.00 192,280,411.62 -9,994,743.62 -5.20%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职工薪酬增加。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增加。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扣减资本化后的利息支出增加。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小幅减少。
五、2025 年度的主要资产、负债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变动比例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7,459,658.06 76,710,742.21 183.48 本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未到期理财资金增加。
本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高的
应收款项融资 385,961,711.27 163,719,664.59 135.75
票据增加。
预付款项 135,207,997.32 84,483,159.55 60.04 本报告期材料预付款增加。
本报告期成都聚丙烯薄膜试车产线、江苏东材光
在建工程 792,825,786.27 1,513,719,366.09 -47.62 学基膜试车产线和山东胜通光学基膜试车产线
完成转固。
使用权资产 5,559,395.04 3,256,630.90 70.71 本报告期租赁房屋净值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 13,985,994.48 297,134.41 4,606.96 本报告期装修改造及可循环用包装物待摊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2,350,296.92 116,237,611.87 48.27 本报告期可抵扣亏损和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535,493.39 284,109,809.41 -87.49 本报告期部分在建工程转固,结转预付工程款。
应付账款 875,136,900.65 624,502,203.81 40.13 本报告期应付材料款增加。
本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
应交税费 41,945,480.62 28,876,728.40 45.26
土两税增加。
长期借款 1,222,209,584.48 874,565,741.37 39.75 本报告期银行长期贷款增加。
应付债券 1,259,344,130.42 -100.00 本报告期完成可转债转股及赎回。
租赁负债 4,092,227.53 1,916,649.82 113.51 本报告期租赁待付款金额增加。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85,439,807.9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603,176,983.16 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资
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截至本资料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10,182,943 股,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50,509,147.15 元(含税)。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实施完成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
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3.09%。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仅实施现金分红。如公司总
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
红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1,527,441.45 88,884,973.20 133,550,098.0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5,439,807.93 181,022,636.52 326,401,238.6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603,176,983.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73,962,512.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64,287,894.3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否
总额(D)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41.5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否
情形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公
司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年报准则》,并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
认真编制了东材科技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四川东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
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4 月 15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76,7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739.69
二、募集资金净额 75,960.3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4,006.44
本年度使用金额 0.00
暂时补流金额 0.00
现金管理金额 10,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2.01
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106.57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733.12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578.41
注 1: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余额为 10,578.41 万元;其中,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的
结构性存款专户的余额为 10,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578.41 万元。
注 2: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一并投入至募投项目建设中,因此,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总余额之和,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
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
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
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1 月 22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4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589.53
二、募集资金净额 138,410.4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38,579.65
本年度使用金额 570.17
暂时补流金额 0.00
现金管理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1.81
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69.57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530.50
三、 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9.77
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一并投入至募投项目建设中,因此,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总余额之和,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
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4 月 15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东材科技 2308413129100204867 0 已注销
司绵阳游仙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东材科技 2308413129100204991 0 已注销
司绵阳游仙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东材科技 50010078801200000424 0 已注销
限公司绵阳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山东艾蒙特 50010078801400000423 0 已注销
限公司绵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东材新材 2308413129100262402 105,784,127.95 使用中
司绵阳游仙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东材新材 50010078801800000560 0 已注销
限公司绵阳分行
注 1: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将相关募投项
目的募集资金转移至东材新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 2308413129100262402 ) 和 在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绵 阳 分 行 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50010078801800000560),并注销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 户 ( 2308413129100204867 ) 和 在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绵 阳 分 行 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50010078801200000424)。
注 2:鉴于“年产 6 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
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400000423)、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04991)。
注 3:鉴于公司“年产 5200 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产 1,000 吨低
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已终止建设,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转出至公司自
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全资子公司东材新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800000560)。
注 4:鉴于公司“年产 1 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第三期工程(含两条进口生产线)已终
止建设,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后,
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1 月 22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东材 6510000010120101001328 131,502.36 使用中
成都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成都东材 4402254029100267601 66,225.72 使用中
公司成都郫都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江苏东材 22237101040033541 0 已注销
公司绵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山东胜通 1615000429200161807 0 待注销
公司东营垦利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东材科技 2308413129100280933 0 已注销
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注 1: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
定注销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80933)。
注 2:鉴于“年产 25000 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已于 2025 年 1 月结项,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专户的账户余额,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
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2237101040033541)。
注 3:鉴于“年产 20000 吨超薄 MLCC 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25 年 12 月结项,募
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注销孙公司山东胜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1615000429200161807)。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
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部
分发行费用金额为 11,826.61 万元,该事项已在 2021 年全部完成。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
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金额为 21,869.48 万元,该事项已在 2022 年全部完成。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投
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末现金管理余额为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将该募投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769.57 万元)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决定,
将募投项目“年产 1 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将“年产 5200 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部
分产线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8 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9)。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决定,
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2024 年 4 月
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2025 年 3 月 2026 年 3 月
年产 25000 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2024 年 6 月 2025 年 1 月
年产 20000 吨超薄 MLCC 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 2024 年 2 月 2025 年 12 月(注)
注: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评估,将“年产 20000 吨
超薄 MLCC 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首次延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 2025 年 2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截至本资料披露日,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除“年
产 5200 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产 1,000 吨低介电热
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年产 1 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第三期工
程(含两条进口生产线)外,均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评估,将“年产 5200 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
产 1,000 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募投项
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建设“年产 1 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
项目”的第三期工程(含两条进口生产线),并将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
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积极性和责任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管
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2025 年度的
实际考核结果,2025 年度公司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的薪酬合计为 1637.49 万
元(税前)。
二、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其合法劳动权
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坚先生、钟胜先生、曹麒麟先生。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
履行职责相关的合理费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据实报销。
(二)未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三)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10 人,以下简称“激励团
队”),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理范围、岗位重要性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个人基本薪酬标准,按激励团队与公司签订的《劳
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
(1)制定原则
公司坚持贯彻“按劳分配、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基本原则,根据岗位级别、业
绩贡献、职责风险等因素确定绩效激励方案,确保其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融合,促进公司
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绩效薪酬的核算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绩效薪酬的标准
合计为 1800 万元。绩效薪酬与公司设定的 2026 年度的考核净利润目标挂钩,考核净利润设
定门槛值和目标值:当实际完成值高于门槛值时,方可核算绩效薪酬。同时,设置考核净利
润目标达成系数:个人的最终绩效薪酬=目标达成系数×个人绩效薪酬标准×关键绩效指标。
如考核净利润的实际完成值超过目标值时,则有超额奖励,超额奖励=超额部分×个人超额
奖励系数。
(3)绩效薪酬的发放
基于前述激励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薪酬考
核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核算、分
配个人绩效薪酬,绩效薪酬自当年起,分 3 年发放。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和战略目标,适时择机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
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具体方案另行确定。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激励团队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
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2026 年度预计合计金额为 70.79 万元。
公司可根据需要制定其他福利办法(包括企业年金)。津贴根据公司现行管理制度执行。
对于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
经济效益的,且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及做出贡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导推进对公司具有长期战略价值的创新孵化项目的;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
批准后,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考核标准可以酌情提高,或实施单项激励。
(四)其他说明
新确认薪酬标准。
扣代缴。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合计 4,156.24 万元;拥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26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
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件,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
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
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雷鸿,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会计师:周丽,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雷鸿、拟签字会计师周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
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雷鸿、拟签字会计师周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费用
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212.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69.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2.40 万元,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上述审计费
用是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的,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增长
若公司 2026 年度的业务规模发生较大变化,届时双方将根据公司实际的业务规模及分
布情况,结合审计服务的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协商调整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 7,934,891 股
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已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18,117,834 股变更为 1,010,182,943 股,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1,018,117,834.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010,182,943.00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注册资本与总股本的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8,117,834.00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元。 1,010,182,943.00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未修改的部分继续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