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木: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8 0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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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 三木     公告编号:2026-6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环境、行业政策并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6 月 16 日、6 月 1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为
-12.6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
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目前均不存在影
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
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此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相关公告及披露信息;公
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
  (三)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由“三木集团”变更为“ST 三木”,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32”,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0)。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 月 25 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
“ST 三木”,证券代码仍为“0006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3 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53)。
  (四)其他风险情况
付相关款项及交货,出现部分债务逾期和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6-52 号公告。
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7、2026-62、2026-67)。
纠纷案,已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70 号公
告;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三木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三案
(涉案金额约 1.07 亿元), 已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三起诉讼,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75 号、2026-02 号、2026-16 号公告;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与被告三木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约 6.12 亿元),
已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99 号、2026-23
号公告;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投商贸有限公司、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与三木
集团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已向东山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63
号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
分公司之间的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已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6-65 号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州市物
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因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未能及时
偿还欠款及其他费用,其部分银行账户于近日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66
号公告。
  (五)《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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