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 萃华 公告编号:2026-06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称“深圳翠艺”)持有的公司 340.00 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本次
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
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获悉广东省深圳
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将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 10 时至 20
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院网址 http://sf.taobao.com/07
是
否
为
是否为控 限
本次拍 占公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售
股东名 卖等股 司总
第一大股 持股份 股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称 份数量 股本
东及其一 比例 及
(万股) 比例
致行动人 限
售
类
型
深圳翠 司法
否 340.00 23.09% 1.33% 否 2026-7-17 2026-7-18 罗湖法院
艺 执行
小计 - 340.00 23.09% 1.33%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拍卖的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郭英杰先生和郭裕春先生系深圳翠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
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为 2,680.54 万股,累计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
结的股份为 2,680.54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100.00%,累计已被司法强
制执行 696 万股。除本次被拍卖的股份外,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
(http://sifa.jd.com/2257)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披露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9)。
三、其他风险说明
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
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动减持公司股份,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规定。
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