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科技: 昊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8 0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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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35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
        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 年 6 月 17 日,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昊华科技”或者“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昊华”)的通知,中国昊华拟以非公开协
议方式受让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
持有的公司全部 16,129,0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受让
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本创投”)持有的公
司全部 4,032,25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合计受让公司
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外贸信托及中化资本创投不再持有公司
股份,中国昊华将直接持有公司 610,359,41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47.31%)。
   ? 本次协议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
       中国昊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807,632,380
本次协议转让前,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2.6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述股份
数量及股份比例不变。
   ?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昊华,实际控制
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中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中化”)批准,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昊
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
中国昊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外贸信托持有的公司全部 16,129,0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受让中化资本创投持有的公司全
部 4,032,258 股 股 份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31% ) , 合 计 受 让 公 司
   本次协议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根
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股票
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经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 32.06 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总额为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昊华,实际控制人
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中化批准,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
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中国昊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况如下:
序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号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
         司
     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合计            807,632,380    62.61%   807,632,380    62.61%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注册资本          465,610.2147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炼油、化工生产
              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
              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3 年 2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1993 年 2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昊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F6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强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
          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
          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
          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经营范围      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87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1987 年 9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中化资本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名称        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2-1204(天津信隆商
住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0356 号)
法定代表人     付强强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
经营范围       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一: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转让方二: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合称“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方在下文单
称“一方”,合称“双方”)
股份总数的 1.25%)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
股份总数的 0.31%)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
实信用原则履行标的股份剩余限售期等相关承诺义务,不擅自变更、
解除承诺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为
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上市公司中的
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股份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
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结合上述定价原则,经协商,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
格为 32.06 元/股;交易总对价等于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
积,即 646,370,957.40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总额”)。其中,转让
方一转让 16,129,032 股收取股份转让款 517,096,765.92 元,转让方二
转让 4,032,258 股收取股份转让款 129,274,191.48 元。
户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30%,即向转让方一支付 155,129,029.78 元,向
转让方二支付 38,782,257.44 元。剩余转让价款应在股份过户前全部
结清。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事项的书面申请,转让方应在过程中
积极配合。在取得上交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后,双方应及时申
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作出。
查通过;
命令已属终局且不可上诉,则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
本协议。
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
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违约方应当赔偿由于其违约而造成的非违约方承担的全部损失。
股份转让无法实施,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
其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及利息。
  (二)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
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
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
排。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
中认购的股份,       该等股份为限售股,限售期为 2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年 1 月 8 日至 2028 年 1 月 7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认购
公司发行的新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本所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份转让
的限制性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不同主体之间转让公司股份且受让方承继不得转让股份义务的除外。
   本次协议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中
国昊华承诺继续遵守外贸信托及中化资本创投对于限售股份已作出
的限售承诺。
生变化。
及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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