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
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
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归属期
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分别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1,348,938 股后的 301,624,244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4),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1日总股
本302,973,182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348,938股后股本297,624,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762,424.4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已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
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6.1- 0.0398219- 0.0982345≈人
民币 5.96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上述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而相应调整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意
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事
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归
属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
及本次归属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