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4 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7.4469 万股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5.96 元/股
? 归属股票来源: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
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同意按照公司《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34.8938 万股
(3)授予价格:6.10 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4 人
(5)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50%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50%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限制性股票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度 8%;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于 1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度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 1、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但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
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指标 业绩指标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Z≥Am 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An≤Z<Am Z/Am*100%
率/净利润增长率(Z)
Z<An 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依据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比例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不合
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不得递延。
(1)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办法>的议案》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3)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办法>的议案》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
(4)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分别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6.1 元/
股调整为 6.06 元/股。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6.06 元/股调整为 5.96 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无差异。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4469 万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次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因此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归属条件。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不适当人选;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理人员情形的;
符合归属条件。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新
归属期 考核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报告》 (致
第一个 2025 年 满足下列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 同 审 字 ( 2026 ) 第
归属期 之一: 之一: 110A014797 号):公司 2025
营业收入为基 营业收入为基 万元,扣非净利润为
准,2025 年度 准,2025 年度 5,550.37 万元。以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 营业收入增长 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年度
率不低于 率不低于 8%; 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4.54%,
净利润为基 准,2025 年度 率为 40.50%。均达到目标
准,2025 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 值。
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0%。 因此,本次公司层面归属比
不低于 15%。 例为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指标 业绩指标完成度
(X)
对应考核年度 Z≥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
An≤Z<Am Z/Am*100%
率/净利润增长
率(Z) Z<An 0
注: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
考核期间内其它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
值为计算依据。
(四)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
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
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合格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 44 名激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 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
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
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办理归
属事宜;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不
合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44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二)归属数量:67.4469 万股
(三)归属人数:44 人
(四)授予价格:5.96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限制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可归属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其他核心(业务)人员
(共计39人)
合计 134.8938 67.4469 5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
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
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激励对象王建明在 2026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96 万股,激励对象张喜林在 2026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2.53 万股。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及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
决议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激励对象中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
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
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
归属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
调整及本次归属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