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8 0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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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权益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二)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6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三)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增值权的议案》。
  (五)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六)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
份 379,503 股后的股本 119,620,4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
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 除 权 除 息 价 格 =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股 权 登 记 日 收 盘 价 -0.3987349 元 ) /
(1+0.3987349);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
实际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 股=3.987349 股。
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167,177,6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00,306,617.00 元。本次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第九章及《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规
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增值权行权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和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a.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7.91-0.60=17.31 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7.91 元/股调整为
   (1)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的调整
   a.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b.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25.44-0.3987349)÷
(1+0.3987349)-0.60=17.31 元/份(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兑付价格上限=(100-0.3987349)÷(1+0.3987349)
-0.60=70.61 元/份(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 25.44 元/份调整为 17.31 元/份;兑付
价格上限由 100.00 元/份调整为 70.61 元/份。
   (2)股票增值权数量的调整
   a.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增值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数量=25.1900×(1+0.3987349)
=35.2341 万份(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增值权数量由 25.1900 万份调整为 35.2341 万份。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和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 2024 年、2025 年年
度利润分配情况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7.91 元/股调整为 17.31 元/股;
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 25.44 元/份调整为 17.31 元/份;兑付价格上限由 100.00
元/份调整为 70.61 元/份;股票增值权数量由 25.1900 万份调整为 35.2341 万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
属/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
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调整后的权益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及
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
个归属期/行权的归属/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行权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行权相关事
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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