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
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5.44 元(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6.000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2.38%;预留授予 25.731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7.62%。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业务骨干(168 人) 120.2690 82.38% 1.00%
预留部分 25.7310 17.62% 0.21%
合计 146.0000 100.00% 1.2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
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40%
第一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30%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30%
第三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出,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
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50%
第一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50%
第二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不得递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毛利(B)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归属期
第二个
归属期
第三个
归属期
注:(1)上述“毛利”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以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
B≧Bm X=100%
毛利(B) Bn≦B
B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
X=B/Bm*100%。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毛利(B)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归属期
第二个
归属期
注:(1)上述“毛利”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以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
B≧Bm X=100%
毛利(B) Bn≦B
B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现 A
(X)
布时,X=B/Bm*100%。
若各归属期内,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能归属的部分,由公司作废失效。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公司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
核实行百分制打分,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的比例:
考核得分 Y≧80 Y<8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Y% 0%
比如,某激励对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 90 分,则有 Y=90,该激励对象当年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最高考核得分为 100 分。
若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6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
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制
授予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性股票剩余
人数
数量
首次授予 2025 年 6 月 12 日 25.44 元/股 120.2690 万股 168 人 25.7310 万股
预留授予 2026 年 5 月 21 日 17.91 元/股 33.78 万股 54 人 2.2108 万股
注:上述授予价格、数量及人数均为相应授予日当天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5.44 元
/股调整为 17.91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0.2690 万股调整为 168.2244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7310 万股调整为 35.9908 万股。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 2.2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
分的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其已获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此外,因公司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高于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为 77.9580%,未达到归属条件部分由公司作废失效。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
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50.1363 万股。
(二)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 励 对 象 未 发 生 前 述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首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象离职,仍在职的 162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5 年,
毛利(B)的目标值(Bm)为 9.8 亿元,触发值(Bn) 公 司 2025 年 毛 利 为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如下: 属比例为 77.9580%。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
核指标出现 A
B 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X=B/Bm*10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
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实行百
分制打分,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的比
归属条件。
例:
考核得分 Y≧80 Y<8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Y% 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编号:2026-028)。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 年 6 月 12 日
(二)归属数量:50.1363 万股
(三)归属人数:162 人
(四)授予价格:17.31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归属数量占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已获授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调整后) 票总量的比例
核心业务骨干(162 人) 160.8069 50.1363 31.18%
首次授予合计 160.8069 50.1363 31.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16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50.1363 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
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501,363 股,总股本至多增加 501,363 股,将影响和摊薄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
属/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
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调整后的权益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及
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
个归属期/行权的归属/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行权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行权相关事
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