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4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 100%解锁条件、1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因个人考核原因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前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162,8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并于 2026 年 4 月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报时间已届满,公司未
收到相关债权人关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鉴于 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按 20.16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
利息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的规定,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亿元)
考核
解除限售期
年度
A1 A2 A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21.00 20.20 19.3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1 X=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A2≤A<A1 X=90%
(亿元) A3≤A<A2 X=80%
A<A3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
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限售比例为 80%,剩余 20%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对上
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78,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 51 名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18.7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
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中的规定,激励对
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
下:
考评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
完全解除限售的,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因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考评结果为 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80%,上述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 14,080 股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7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2,88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共计 55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62,88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892,12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371589),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
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7,893,633 11.39 -162,880 17,730,753 11.30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39,245,000 88.61 139,245,000 88.70
总计 157,138,633 100.00 -162,880 156,975,753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后续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