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2026-024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每股转增股份0.2股
?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除权(息)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条件流通股
日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6/6/25 - 2026/6/26 2026/6/26 2026/6/26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22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80,198,7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 利 0.16 元( 含税 ),以 资本公 积金向 全体股 东每股 转增 0.2 股, 共计派 发现金 红利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除权(息)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条件流通股
日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6/6/25 - 2026/6/26 2026/6/26 2026/6/26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3)本次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零碎股份,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载明的零碎股登记算法进行分配,即按照零碎股份数量大
小顺序排列证券账户,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证券账户,按排列顺序
依次向每个证券账户分配 1 股,直至全部转增完成。因每股转增比例非整,投资者获得的零
碎股可能被舍尾处理。
公司股东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宋世民的现金红利
由公司自行发放。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股东从
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6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6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
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
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144 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
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
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144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
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6 元。
(5)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来源为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公司本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680,198,741 136,039,748 816,238,489
三、股份总数 680,198,741 136,039,748 816,238,489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816,238,489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4003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33390288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