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 棒杰 公告编号:2026-06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预重整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
债权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或“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
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金华中院依法作出(2026)浙 07
破申 1 号《决定书》、(2026)浙 07 破申 1 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
动预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收到预重整管理人
发来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根
据预重整工作推进安排,公司预重整案定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 9 时 30 分,以网
络会议的形式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
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一)会议议程
核查债权、表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
(二)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已依法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或其代理人、预重整管理人工作人员、债务人代表等。
二、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8日,共有31户债权人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32笔债权,申报
总 金 额 为 2,149,884,608.18 元 。 其 中 , 申 报 普 通 债 权 24 笔 , 申 报 金 额
预重整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总计2,123,633,015.31元,其中,普
通债权2,122,869,123.70元,劣后债权763,891.61元。已申报债权中,尚有3家
债权人申报的3笔债权因诉讼尚未终结等原因暂缓确认,申报金额总计
三、本次会议表决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6月17
日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7时,表决方式为网络表决与书面表决相结合。
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知》,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会议仅有普通债权组。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30人,普通债权组表决
同意的债权人共计22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人数的比例为73.33%,超过半数;同
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1,920,295,779.9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9.38%,
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该组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
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二)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
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
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
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
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
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
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
等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