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
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
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2026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5 月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首次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
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五)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首次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
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权日:2026 年 5 月 19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718.00 万份。
(三)首次授予行权价格:54.84 元/份。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首次授予对象:173 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量的比例 时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小计 30.00 3.37% 0.12%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688.00 77.30% 2.73%
他人员(共 170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共计 173 人) 718.00 80.67% 2.85%
三、预留部分 172.00 19.33% 0.68%
合计 890.00 100.00% 3.53%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
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
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可行权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6 个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效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
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第一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40%
个行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第二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个行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第三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个行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
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
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5)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
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
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
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根据每年考核指标对应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年
考核 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度的净利润增长率(B)
行权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行权期
第二个
行权期
第三个
行权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An≤A<Am X1=75%+(A-An)/(Am-An)*25%
A<An X1=0%
B≥Bm X2=100%
考核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Bn≤B<Bm X2=75%+(B-Bn)/(Bm-Bn)*25%
的净利润(B)
B<Bn X2=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
“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
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
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其在个人层面行
权的比例。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个
人当期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行权比例:
考评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 0.6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A、B 或 C,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
激励计划的规定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或不得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D,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
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注销当期股票期权额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
核查意见》内容一致。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代码:037973
(二)期权简称:智微 JLC3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6 年 6 月 17 日
五、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
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6 年 5 月 19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09.00 元/股(取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行权价:54.84 元/股
(3)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4)历史波动率:18.52%、24.85%、23.48%(分别采用深证综指数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5)无风险利率:1.20%、1.27%、1.29%(分别采用 1 年期、2 年期、3 年
期中债国债收益率)
(6)股息率:0.07%(取公司最近一年股息率)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中国
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
示:
首次授予的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票期权数量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份)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行权价格、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激
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
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
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
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