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7 2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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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投 票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事项的议案》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不送红股。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5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 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为: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8.88 元/股调整为 34.20 元/股。
  根据 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为: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844,500 股调整为 1,182,300
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211,125 股调整为 295,575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所作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
整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 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
整。
     五、律师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
因及调整后的结果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
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
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
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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