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948,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8,66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6%)。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
动事项,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参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的基本情况
资产管理计划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为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 948,660 股。2026 年 6 月 5 日,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948,66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2.26%,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的 2.26%。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
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年 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禁
止减持期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限售安排: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
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东严
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
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情形;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