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8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
事。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程志刚先生、王建民先生、徐浩林先生
独立董事:孙宇辉先生、齐子鹏先生、何贵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数量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项光亚先生、姚克先生、俞俊利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杨春丽女
士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仍在公司继续担任高管。黄雪强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项光亚先生、姚克先生、俞俊利先生、黄雪强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春丽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项光亚先生、姚克先生、俞俊利先生、黄雪强先生、杨春丽女士在任职期间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
事会对项光亚先生、姚克先生、俞俊利先生、黄雪强先生、杨春丽女士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