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31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金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被担保人名称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度内 担保
(132.60 万新加坡元,按
Wintech Nano-
照 2026 年 6 月 17 日中国
Technology 4,400 万元 是 否
人民银行授权外汇交易中
Services PTE.LTD.
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折算成人民币)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纳米”或“公司”)
全资孙公司 Wintech Nano-Technology Services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胜科
纳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以下简称“农行苏州园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加坡胜科纳米
在农行苏州园区支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被担
保债权最高余额为 2,4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行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新加坡胜科纳米向招行苏州分
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
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Wintech Nano-Technology Services PTE.LTD.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其他:全资孙公司_
公司持股情况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Wintech-Nano Holding Singapore PTE.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LTD.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李晓旻
成立时间 2004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地 10 Science Park Road, #03-26, The Alpha, Singapore 117684
注册资本 480 万新加坡元
公司类型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业务支持服务活动(集成电路失效分析及纳米技术的
开发与服务)(Other Business Support Service Activies: IC
经营范围
Failure Analysis and Nano-Technology Development &
Services)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040.49 9,259.9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 5,587.25 4,858.88
资产净额 4,453.24 4,401.03
营业收入 1,681.94 7,137.16
净利润 100.79 394.8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农行苏州园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整。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约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
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
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
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
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
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 公司与招行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
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加坡胜科纳米设立于东南亚半导体产业重地新加坡,业务
布局覆盖东南亚地区,并可为全球半导体企业提供高效及时的检测分析服务。本
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加坡胜科纳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新加坡胜科纳米目前资信情况良好,且公司可以全面掌握其运
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
不含本次担保)为 9,119.06 万元(涉及外币的按照 2026 年 6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
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均为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