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7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为:2026 年 6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方式。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83 人,代表股
份 276,855,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967%。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83 人,代表股份 276,855,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6.2967%。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中 小 股 东 和 股 东 代 表 共 80 人 , 代 表 股 份
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7282%。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
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
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 1,107,420,608 份,当选非独立董事
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 138,427,576 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
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获得中小股东的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程志刚 276,426,567 44,372,567 当选
朱晓兵 276,426,565 44,372,565 当选
王建民 276,426,064 44,372,064 当选
徐浩林 276,482,567 44,428,567 当选
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会
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 830,565,456 份,当选独立董事所需要
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 138,427,576 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
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获得中小股东的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孙宇辉 276,468,565 44,414,565 当选
齐子鹏 276,426,154 44,372,154 当选
何贵华 276,419,567 44,365,567 当选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630,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786%;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76,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995%;反对 217,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59%;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答邦彪、彭磊、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