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新材: 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7 18: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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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6-36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的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九鼎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磨具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磨材”)提供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
孙公司江苏九鼎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建材”)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
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工业”)提供总
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5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7)、《关于公司 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31)。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2025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33)、《关于担保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56),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及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九
鼎磨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应的债务均已结清,相应的担保责任均已结束。
  近日,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及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九鼎磨材与光大银行
南通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孙公司九鼎磨材、九鼎工业与江苏如皋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
下:
  (一)对九鼎材料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止,并依主合同 1 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4),
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
止。
   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6 保),
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材料签订的主合同 1(含依主合同 1 签订的具体授信
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
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材料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对九鼎建材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止,并依主合同 2 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5),
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
止。
   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7 保),
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建材签订的主合同 2(含依主合同 2 签订的具体授信
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
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建材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对九鼎磨材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止,并依主合同 3 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8),
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
止。
   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8 保),
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磨材签订的主合同 3(含依主合同 3 签订的具体授信
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
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磨材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材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皋商银【2026】第 0617062803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 4”),约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9 年 5 月 26 日。
   公司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 0617062804
号),约定公司为如皋农商行与九鼎磨材签订的主合同 4 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九鼎磨材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对九鼎工业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皋商银【2026】第 0617062801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 5”),约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4,5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9 年 5 月 26 日。
   公司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 0617062802
号),约定公司为如皋农商行与九鼎工业签订的主合同 5 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九鼎工业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1,901.6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28%,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 31,901.6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28%,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上述担保均在正常履行中,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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