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拟变更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及修订部分条款。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
由于公司在新疆的办公地点发生调整,公司住所拟由“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变更为“新疆乌鲁
木齐市头屯河区兴庆湖路 589 号”,详见《公司章程》第 1.03 条。
二、变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6 名
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6.70 万股。
以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股本为基数,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23,788,647 股变更为 4,222,521,647 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223,788,647 元变更为 4,222,521,647 元,详见《公
司章程》第 3.07 条、第 3.10 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兴庆湖路 589 号。
邮政编码:830026 邮政编码:830501
公 司 已 发 行 普 通 股 总 数 为 4,223,788,647 股 , 其 中 境 内 上 市 内 资 股 公 司 已 发 行 普 通 股 总 数 为 4,222,521,647 股 , 其 中 境 内 上 市 内 资 股
股(H 股)773,572,399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8.31%。 股(H 股)773,572,399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8.32%。
公司的内资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 公司的内资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外资股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存管,亦可由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外资股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存管,亦可由
股东以个人名义持有。 股东以个人名义持有。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23,788,647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22,521,647 元。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为自然人。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为自然人。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3 名独立董事(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3 名独立董事(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设职工代表董事一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设职工代表董事一人。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但不应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但不应
少于三分之一。 少于三分之一。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
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措施追究
其法律责任。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包括按本章程规定,书面委托其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包括按本章程规定,书面委托其
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 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
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5 名及以上)通过。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会提出建议: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就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和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 (三)就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和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
以及为配合公司战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以及为配合公司战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本章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
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由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由董事会
委任。 委任。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为: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 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
保其了解境内外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及总裁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的编制工作,督促总裁、首席财务
(二) 负责董事会、股东会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 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
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定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
(三) 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协调与投资者关系,增强公司透明度; 行审核,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并披露;在职责范围内关
(四) 参与组织资本市场融资; 注定期报告的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
(五) 处理与中介机构、境内外监管机构、媒体关系,搞好公共关系。 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为: (三)负责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向董事会报告,并
(一)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准备会议材料,安排有关会务, 按照规定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负责会议记录,保障记录的准确性,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主动掌握有 (四)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
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同时,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二) 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 并维护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
董事会的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见和建议。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所报告并公告。
(三) 作为公司与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联络人,确保公司依法组织准备 (六)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股东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
和递交有权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完成与证券 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
监管有关的事项; 录工作并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确保会议召集、召开
(四) 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的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度,参加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重大经营 (七)发现公司的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和职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
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发现财
(五) 负责公司股价敏感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保密制 务信息、内部控制问题或者违法违规线索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度和措施。对于各种原因引起公司股价敏感资料外泄,要采取必要的补 (八)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
救措施,及时加以解释和澄清,并通告境内外监管机构; 司的了解和认同;协调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董事、中介
(六) 负责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协调来访接待,处理投资者关系,保 机构、媒体、证券监管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联络渠道的畅通。
持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协调解答社会公众的提 (九)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向董
问,确保投资人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组织筹备公司境内外推介宣 事会报告并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
传活动,对市场推介和重要来访等活动形成总结报告,并组织向境内监 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管机构报告有关事宜; (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七) 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的持股 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
数量和董事股份记录资料,以及公司发行在外的债券权益人名单,保证 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十一)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
(八) 协助董事及总裁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 的职责。
议时,有义务及时提醒,并有权如实向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反映情况; (十二)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圳
(九) 协调向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其他审核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必 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
要的信息资料,协助做好对有关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董事和总裁履行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
信责任的调查; 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 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以及境外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要求 (十三)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管理公司股东名
具有的其他职权。 册,每季度核实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