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6-043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满足,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76.90 万股不得
解除限售,公司将对上述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76.9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36)。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79,107,974 股变更至 476,338,974 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 479,107,974 元减少至 476,338,974 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后最终完成,注销完成后的股份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