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归属的53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539名激励对象办理
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362,56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