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6-027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予激励对
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
意见。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
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8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毕。
(2)鉴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 827,900.00 股后 229,172,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 1.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6,667,536.00 元(含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
(3)鉴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股份 827,900 股后 229,911,3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60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6,785,817.76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
(4)鉴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股份 827,900 股后 230,425,6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0,693,642.12 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做出相应调整。
(1)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首 次 及 预 留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授 予 价 格 =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万通智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