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6-039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48元/
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92元/股调整为4.77元/股。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同意公司在实施完毕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63
元/股调整为 3.48 元/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92 元/股调整为 4.77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以下统称: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46、临 2022-047、临 2022-
(二)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和审核情况发表了无异议意见,并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59)
(三)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份股票期权,并
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
露。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3、临 2022-064)
(四)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
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
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68、临 2022-069)
(五)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登记要素为:
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270、1000000271、1000000272;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6,247.5 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537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13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
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76)
(六)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
(公告编号:临
(七)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2.5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3-064)
(八)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
予登记工作。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要素为:
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预留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535、1000000536、1000000537;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数量:752.5 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人数:103 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5.27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
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3-071)
(九)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98 元
/股调整为 3.78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27 元/股调整为 5.07 元/股。
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4-049)
(十)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十一届监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
告编号:临 2024-075、临 2024-076)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临 2024-077 号《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又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
临 2024-079 号《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
主行权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33.16 万份,行权期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十一)2025年6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完毕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50元)后,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78元/
股调整为3.63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07元/股调整为4.92元/股。
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5-033)
(十二)2025年11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
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02.92万份,同意
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460名激励对象对
应可行权1,590.18万份股票期权、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97名
激励对象对应可行权的291.4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律
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5-059、临2025-060、临2025-061)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披露临2025-067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又于2025年11月25日分别披露临2025-068号《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临2025-
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90.18万份、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1.4万份,行权期间均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1月27日(行
权日须为交易日)。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分配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本次利润分配时间安排,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
毕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进行调
整”;以及根据《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九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
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
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之“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
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 A 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
后,P 仍须大于 1”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在 2026 年 6
月 24 日(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完成日)以后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调整为 3.48 元/股。
调整为 4.77 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已就本次调
整行权价格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