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6-030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31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名单,同意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
次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