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6 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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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
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
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
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
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第一个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有效期内股
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含)授予,
则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
票于 2026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对应考核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有效期内股
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
解除限售事宜。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权益数量。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分为 A、
B、C、D、E 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要改进   差
 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
行权/解除限售         100%            80%    50%   0%
   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而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而导致激励对象当期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
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
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是否行权/解除限售以及
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八、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
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二)考核结果归档
录,须由考核记录员签字。
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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