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6 20:11: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A 股代码:688428            A 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6-026
 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00.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6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 2026 年科
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以 14.4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0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8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根据计划授权上限发行及授出 2026 年人民币股份激励计划项下的
新人民币股份》《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办理本公司 2026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4 项议案。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未收
到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关于 2026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23)。
批准采纳 2026 年人民币股份激励计划及计划授权上限》《考虑及批准采纳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考虑及批准建议根据计划授权上限发行及授出 2026 年人民币
股份激励计划项下的新人民币股份》《考虑及批准建议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人
民币股份激励计划相关事宜》4 项议案,并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诺诚健华
医药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作出决议并出具《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根
据公司 2026 年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 2026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6 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
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
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
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6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 14.4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0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800.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归属的期间不
包括在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以下区间归属:
  ①公司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
编制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前述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
编制的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
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与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次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25%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四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占本激励计划首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权益总
   姓名      国籍      职务                           授予时已发行股份
                        数量(万股)       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员工(100 人)      800.00      80.00%      0.45%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800.00      80.00%      0.45%
二、预留部分                    200.00      20.00%      0.11%
           合计             1,000.00    100.00%     0.5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
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额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且所有激励计划可发行的
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6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4.4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0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
予 8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6 月 16 日为首次授
予日,以 14.4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0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800.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
股份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对首次授予的 8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
如下:
日至每期可归属日的期限);
公司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的波动率);
期、2 年期、3 年期、4 年期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
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16日,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股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
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
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
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同时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
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
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
根据适用的中国境内法律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首次授予日,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2026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二)《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关于 2026 年科创板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InnoCare Pharma
Limited)2026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诺诚健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