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海科技”)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宏海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5.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3)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资金额(调整后)
资金金额(2) =(2)/(1)
(1)
武汉宏海新一代 武汉宏海科技
产基地项目
家用电力器具配
武汉宏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热交换器及数控
武汉宏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地建设项目
合计 108,277,681.40 61,648,545.42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
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 266011000607719 38,186,832.95
有限公司
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
司武汉分行循礼门支 127905630810008 5,088,767.38
有限公司
行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武汉王家湾支行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
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 266011000570024 3,864,444.87
有限公司
区支行
合计 47,171,741.68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
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武汉宏海新一代智能制造创新生产基地项目”。
资金专户扣除尚未支付的3,864,186.75元设备尾款后的余额,转入 “武汉宏海新
一代智能制造创新生产基地项目”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预留足额募集资金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近期投入,且后续将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
况和资金需求,及时调整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确保现金管理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于决议有效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不为
非保本型的产品,相关现金管理产品须满足不得质押的要求。在前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
全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
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
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海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
构对宏海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 页无正文, 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 荐代表人签名:
史 翌 王润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