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4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
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发行完成时间的
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 万元,不考虑发
行费用的影响。
目的假设,不构成对实际发行情况的承诺,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
和实际日期为准。
重大变化。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利润为 10,088.32 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期
持平;(2)较上期上升 10%;(3)较上期上升 20%。
股(如限制性股票激励等)情形,不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导
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
利预测。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
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股本(股) 260,000,000 260,000,000 265,000,000
情景一:假设 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5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088.32 10,088.32 10,088.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9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9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情景二:假设 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 2025 年基础上增
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088.32 11,097.15 11,097.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3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3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情景三:假设 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 2025 年基础上增
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088.32 12,105.98 12,105.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7 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7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项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
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
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
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
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
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
性及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金富华南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卓晖金属液
冷组件扩产项目以及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扩产项目,相关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
业务开展,公司已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液冷行业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
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拥有充足的储备,对公司成功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奠定了
良好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
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业
务规模、经营效益,应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产生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
施:
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
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度实
施情况的监控,进一步增强企业执行力,并同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
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
用的制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
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继续做强、
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
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
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
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
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